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
1、大陆法系,亦称民法法系,起源于罗马法,主要分布在欧洲大陆,包括法国德国以及前法西荷葡殖民地国家如日本泰国和土耳其其特点是基于法典,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判例在一般情况下非正式法律渊源,仅限于行政案件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 起源于英国,随后扩展至英国殖民地如美国。
2、中国属于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在西方法学著作中多称民法法系,中国法学著作中惯称大陆法系指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仿效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随。
大陆法系(中国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
2023年12月24日 就信托制度在民法体系中的安排而言在大陆法系中已形成了五种立法模式,在大陆法系信托制度中有若干基本规定是从英美信托制度中继受而来,另有若干基本规。